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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昔相沿成習,每年舉行二次祭典,一為慶祝元宵,一為慶祝聖誕。而每次祭典,天后鑾駕,均有出巡境內。日據末年,日政府為消滅本省固有文化,禁止一切迎神賽會,本宮行列,中輟一時,至光復後數年,復再舉行。然而已有若干改變,分誌如下: 上元祭典其初比較祭聖隆重,農曆正月十五日,先以各種陣頭藝閣(竹閣番,連環坪,桌仔藝等),隨天后鑾駕,遶行各街,至廿七、八日繼續遊行,觀者如堵,稱盛一時。其時尚無電燈,夜間遊行,皆燃火把。此種火把,購自福建,火力甚強,兒童司火,繞行街中,宛如巨大火龍,尤稱壯觀。而參觀者,來自遠近,名為欣賞藝閣,實多為賭而來,故十五日看過遊行,即逗留賭場,互相聚賭,至廿八日祭畢始散。
後來,賭風漸熄,眾議改正,乃在十五日至十七日三天,連續舉行遊行;各項陣頭,爭奇鬥巧,仍甚盛況。至民國四十四年,以正月間,天冷風強,兒童裝扮各種藝閣,參加遊行,有礙身體,再改在農曆正月十五日,舉行一天遊行。迨至民國五十四年,為響應國策改良社會風氣,由管理者王吟貴首倡,縮小行列,節省經費,以舉行花燈大會以來,已無藝閣參加遊行,僅於夜間若干鼓樂隨行出廟,巡行街中,供人焚香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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