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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社創立於民國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的日據時代,當時係
由多位淡水之地方士紳及日人共同發起創立,並定名為「淡
水建築信用購買利用組合」。創立之目的乃在協助都市發展
、調劑地方金融,以促進社會繁榮。
本社創立之初,僅有社員一三三人、存款四千元、放款二萬
元及員工五人,並以淡水街(今之淡水鎮)為營業區域,民
國二十五年五月,業務區域由淡水街擴及淡水郡(包含今之
淡水、八里、三芝及石門等鄉鎮),民國九十年十月,業務
區域奉准擴大為台北縣。
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,次年(民國三十五年)八月,依法
改組為「有限責任台北縣淡水建築公用合作社」,同年十二
月奉准改名為「有限責任台北縣淡水建築信用合作社」,為
一專營信用業務之合作社。民國五十二年六月奉准更名為「
保證責任台北縣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」,民國九十三年五月
奉准更名為「有限責任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」。
本社經營得法,各項業務迅速成長,原有營業處所不敷使用
。民國五十四年,本社標得台灣銀行淡水分行舊址,改建為
總社大樓。嗣後,陸續興建完成三芝分社、八里分社及水碓
分社等大樓,並先後購入龍形分社及英專分社等房舍。截至
九十三年八月底止,營業據點計有十一個單位,即營業部及
中正、三芝、八里、石門、竹圍、水碓、英專、義山、龍形
、金山等十家分社,至此,本社規模一新、駿業丕振。
近年來金融競爭日益激烈,本社為因應時代變遷及市場需求
,在政府法令許可範圍內申請開辦簡易外匯、企業貸款、國
內保證等業務外,更積極與同業採取策略聯盟,如代售保險
商品、金銀紀念幣、發行聯名卡等,提供顧客更多元化的服
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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